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基本原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5-02浏览次数:4946

  一是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核心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就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贯彻党的方针和政策,使之成为统一战线成员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是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充分调动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统一战线作用和优势的基本前提,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就是要寓党的领导于民主协商之中,认真听取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的意见,接受监督,集思广益,正确决策,使广大党外人士理解和接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还必须使统一战线内部各阶级、阶层、党派、团体及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三是坚持为实现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为解决中国社会特定历史发展时期的主要矛盾而提出的,决定着党在不同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统一战线是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的组成部分,只有服从、服务于党的总线路和总政策的组成部分,只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统一战线必须牢固树立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的指导思想,选好角度,发挥优势,为实现党在新世纪的三大任务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持。

  四是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统一战线的本质是大团结、大联合。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建立的统一战线,具体性质、目标、任务各有不同,但是,围绕大目标,实现大团结,则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历史证明,要取得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团结的面越宽越好,团结的人越多越好。爱国统一战线实现大团结、大联合,必须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把海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人都团结起来,把一切可以凝聚的力量都凝聚起来 ,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共同奋斗。

  五是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统一战线是同和异的矛盾统一体。在统战工作中,首先要求,就是要通过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帮助工作,把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共同的理想和奋斗目标上来。存,就是对不同性质的的异,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例如,对实行一国两制方针带来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上的差异,在求大同的基础上,可以存大异;对党派之间的差异、信仰之间的差异、民族之间的差异、多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差异等,则可以长期存在;对待统一战线成员中一些人在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上的差别,则要体谅包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围绕大目标,实现大团结。

  六是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统一战线中的矛盾绝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即使个别的对抗性矛盾,也可以通过非对抗性的方式来处理。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是正确处理统一战线中人民内部矛盾必须坚持的一条原则。它要求把团结作为出发点和归宿,以批评作为实现团结的主要手段,按照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扣帽子的原则,支持统一战线成员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统一战线内部的思想认识问题和矛盾,巩固和发展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

  七是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照顾同盟者利益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时期,我们党都通过制定各种政策,照顾同盟者的利益,以团结他们为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而奋斗。照顾同盟者利益包括照顾同盟者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同盟者的利益会有所不同,但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不能改变。照顾同盟者利益,任何时候都是我们党带领同盟者一道前进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