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能

发布者:统战部发布时间:2013-03-18浏览次数:547

 

    一、在校党委领导下,努力履行统战工作的基本职能,对党委负责。

    二、认真学习并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统战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各级统战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

    三、负责协调、监督和检查学校各单位的统战工作。

    四、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协助他们做好发展新成员的推荐、考察工作和基层组织负责人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

    五、主动听取并转达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六、与组织部合作,制定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目标和计划措施,共同做好对党外知识分子重点人物的物色、考察和了解,负责党外人士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七、负责我校民族宗教工作,在全校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关心少数民族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八、努力开展“三胞”及其眷属的联谊活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在维护祖国统一方面的积极作用。

    九、做好有成就、有影响的出国、留学归国人员及海外统战工作。

    十、制订并落实党的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深交朋友、广交朋友制度,密切与党外人士的联系。积极发挥党外人士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作用。

    十一、负责各类统战人士的来电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特点,总结统战工作实践经验,开展统战理论研究。

    十三、做好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